咨询电话

021-5899-3116

六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2019/12/02

国内快讯

1、国务院确定个税汇算清缴新举措切实为纳税人减负

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专家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2、三部门:继续对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财政部网站25日消息,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公告称,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3、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

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保持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草案获得通过,有助于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并与营改增改革取消营业税相衔接。

4、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布

财政部网站20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9号),公布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分别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企业通过这些团体进行公益捐赠,相关支出可以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5、沈阳出口退税全流程电子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合作,推行出口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出口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了税务和国库系统的无缝连接,大幅提升了出口退税工作效率。所有出口企业申报的退税电子数据都是通过网络传输到税务机关后台,税务机关即时受理审核,无审核疑点即可办理退税。

热点分析

税务总局:六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2日发布《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表示,六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显示,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为:

一是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是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五是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根据《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第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第二,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应根据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对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已退税款追回。

第三,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

按照《公告》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国际资讯

1、沙特举办国际税收大会

日前,沙特税务总局在首都利雅得举办了“2019国际税收大会”。与会嘉宾围绕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及税收透明度问题,海湾国家扎卡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征管状况两大主题展开讨论。

2、美亿万富翁为竞选总统提议征收富人税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角逐美国2020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斯泰尔是一位亿万富豪,但他希望向选民塑造另类富豪的形象:支持征收富人税、希望降低收入不平等的差距。现年62岁的斯泰尔是著名投资人、慈善家、社会活动家,身家估计为16亿美元,他提议,“对美国最富有的0.1%家庭征收1%的年税”,此举将对身家超过3200万美元的家庭产生影响。

3、加拿大魁北克实施税收抵免优惠支持纸媒公司

2019年11月19日,加拿大魁北克税务局(Revenu Quebéc)发布新闻稿宣布,在纳税年度拥有由魁北克投资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纸媒公司,可以按纳税年度内支付的职工工资(每人每年不超过7.5万欧元)的35%抵免应纳所得税额,以支持纸媒公司的发展。

问答部分

01

问:我是一家运输公司,经营单位也有代理服务,我接了甲公司的运输业务, 然后我公司又把这业务交给另外一家运输公司,请问我公司按9%交税还是按6%交税,三方之间怎么开发票?

答: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应按照交通运输服务9%缴纳增值税。承运单位开票给你公司,你公司开票给甲公司。

02

问:请问老师,我们公司租五层楼做商场,发生的大额装修费分摊几年合适?

答:一般不低于三年,如果是租赁房屋的装修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内摊销。经营租入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发生的装修费用,税法的摊销年限是在剩余租期内摊销。


03

问:宿发票,办公用品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吗?

答: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主要取决于住宿费的“用途”,企业员工在公司经营地或注册地发生的住宿费,只要不属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取得专票认证后,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只要业务是真实的,因公出差支付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购买的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上一篇:企业失信可申请信用修复?来看看新政策!

下一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了咋办?

上海亿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沪ICP备18012938号-1